普法课堂丨关于离婚的那些事都需要了解二
11、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12、如何确定抚养费的给付金额?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3、哪些情况下,不宜由母亲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14、哪些情况下,优先考虑一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15、当男女双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时,优先考虑哪一方抚养?
当男女双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时,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6、诉状中可以写明“父母双方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吗?
可以,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应当准许。因此,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可以考虑由男女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从而减轻直接变更抚养权归属的难度。
17、哪些情形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因法律考虑到上述三项无法详尽列举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为此特订立了一条兜底性条款,即只要出现了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则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18、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变更子女的姓氏?
不可以。如需变更子女的姓氏,必须男女双方协商一致,且共同到公安部门办理。父或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发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19、夫妻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0、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未提及探望权,如何保障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
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探望权,且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组织,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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