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防疫管理人员并致伤 如何处罚
近日,海淀区某商场内一门店员工方某(男,31岁)上班时,与商场保安员因绿码登记问题发生纠纷。方某辱骂、踢踹保安员,并持壁纸刀将其划伤,严重扰乱商场疫情防控秩序。目前,方某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怎么说
殴打防疫管理人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卫生防疫机构、社区(村)等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等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等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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