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2024-11-10 17:37:51

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和《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23-23)的有关规定,为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化改革人才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融资平台运营能力,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协助制定投融资业务策略和实施计划,协助总经理完成年度目标;

2.参与公司和下属板块公司重大投融资、资产经营项目的全流程工作;

3.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寻找融资资本,规划投融资项目;

4.从专业角度预测并评估投融资可能存在的风险,监督投融资项目的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和咨询意见;

5.开拓和维护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多元融资渠道,及时收集金融市场信息、各银行信贷政策变化和金融产品创新,以保障公司融资需求;

6.完成公司及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经济与金融学、会计学专业;

2.具备5年及以上企业投融资管理工作经验;

3.曾担任过企业法定代表人2年以上,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及融资工作流程;

4.本县户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聘用

1.截止2024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4年11月18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9.属省内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10.现役军人或截止2024年12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11.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类考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2.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024年11月12日

详情见附件

附件:文件:2024年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实施方案(2).doc

文件:附件1: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报名表(人博会)(3)(2).doc

文件: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3)(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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