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章节要点记背31-40
在《化工安全》这一科目中,章节要点31至40主要涵盖了化学品的储存与运输安全、化学事故的应急响应、职业健康与防护、以及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这些要点对于确保化工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考点 31:安全阀安装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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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位置 |
在设备或者管道上的安全阀竖直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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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装在靠近被保护设备,安装位置易于维修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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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安全阀装在锅炉的锅筒、集箱的最高位置,或者装在被保护设备液面 以上气相空间的最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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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安全阀装在正常液面的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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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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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的进口管道直径不小于安全阀的进口直径,如果几个安全阀共用一条进口管道时,进口管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这些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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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的出口管道直径不小于安全阀的出口直径,安全阀的出口管道接向安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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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出口的排放管上如果装有消声器,必须有足够的流通面积,以防止安全阀排放时所产生的背压过高而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动作及其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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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的进出口管道一般不允许设置截断阀,必须设置截断阀时,需要加铅封,并且保证锁定在全开状态,截断阀的压力等级需要与安全阀进出口管道的压力等级一致,截断阀进出口公称直径不小于安全阀进出口法兰的公称直径。 |
考点 32:爆破片安装技术
1. 爆破片定义
爆破片安全装置是指由爆破片(或爆破片组件)和夹持器(或支撑圈)等零部件组成的 非重闭式压力泄放装置。在设定的爆破温度下,爆破片两侧压力差达到预定值时爆破片即刻动作(破裂或脱落),并泄放出流体介质。
2.爆破片安全装置单独使用① 容器内压力迅速增加,安全阀来不及反应的。
② 设计上不允许容器内介质有任何微量泄漏的。
③ 容器内介质产生的沉淀物或黏着胶状物有可能导致安全阀失效的。
④ 由于低温的影响,安全阀不能正常工作的。
⑤ 由于泄压面积过大或泄放压力过高(低)等原因安全阀不适用的。
3.爆破片安全装置串联在安全阀入口侧
① 爆破片安全装置与安全阀组合装置的泄放量应不小于被保护承压设备的安全泄放量。
② 爆破片安全装置公称直径应不小于安全阀入口侧管径,并应设置在距离安全阀入口侧
5倍管径内,且安全阀入口管线压力损失(包括爆破片安全装置导致的)应不超过其设定压力的 3%。
③ 爆破片爆破后的泄放面积应大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
④ 爆破片在爆破时不应产生碎片、脱落或火花,以免妨碍安全阀的正常排放功能。
⑤ 爆破片安全装置与安全阀之间的腔体应设置压力指示装置、排气口及合适的报警指示 器。
4.爆破片安全装置串联在安全阀的出口侧
① 爆破片安全装置与安全阀组合装置的泄放量应不小于被保护承压设备的安全泄放量。
② 爆破片安全装置与安全阀之间的腔体应设置压力指示装置、排气口及合适的报警指示 器。
③ 在爆破温度下,爆破片设计爆破压力与泄放管内存在的压力之和应不超过下列任一条件:
——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 在爆破片安全装置与安全阀之间的任何管路或管件的设计压力。
—— 被保护承压设备的设计压力。
5.爆破片安全装置与安全阀并联使用
(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被保护承压设备,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爆破片安全装置与安全阀 并联使用:
① 防止在异常工况下压力迅速升高的。
② 作为辅助安全泄放装置,考虑在有可能遇到火灾或接近不能预料的外来热源需要增加泄放面积的。
(2) 安全阀及爆破片安全装置各自的泄放量均应不小于被保护承压设备的安全泄放量。
(3) 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应大于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考点 33:反应设备在生产操作危险性
(1)反应失控引起火灾爆炸:许多化学反应,如氧化、氯化、硝化、聚合等,均为强 放热反应。若反应失控或突遇停电、停水,造成反应热蓄积,反应釜内温度急剧升高、压力增大,超过其耐压能力,会导致容器破裂;
(2)反应容器中高压物料窜人低压系统引起爆炸:与反应容器相连的常压或低压设备,由于高压物料窜入,超过反应容器承压极限,从而发生物理性容器爆炸。(3)水蒸气或水漏人反应容器发生事故:如果加热用的水蒸气、导热油或冷却用的水漏人反应釜、蒸馏釜,可能与釜内的物料发生反应,分解放热,造成温度、压力急剧上升,物料冲出,发生火灾事故。
(4)蒸馏冷凝系统缺少冷却水发生爆炸:物料在蒸馏过程中,如果塔顶冷凝器冷却水中断,而釜内的物料仍在继续蒸馏循环,会造成系统由原来的常压或负压状态变成正压,超过设备的承受能力发生爆炸。
(5)容器受热引起爆炸事故:反应容器由于外部可燃物起火,或受到高温热源热辐射, 引起容器内温度急剧上升,压力增大发生冲料或爆炸事故。
(6)物料进出容器操作不当引发事故:很多低闪点的甲类易燃液体通过液泵或抽真空的办法从管道进人反应釜、蒸馏釜,这些物料大多数属绝缘物质,导电性较差,如果物速过 快,会造成积聚的静电不能及时导除,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考点 34:反应器安全运行的基本要求
(1)必须有足够的反应容积,以保证设备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保证物料在设备中有足够的停留时间,使反应物达到规定的转化率。
(2)有良好的传质性能,使反应物料之间或与催化剂之间达到良好的接触。
(3)适当的温度下进行。
(4)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耐腐蚀能力,并要求运行可靠,经济适用。
(5)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结构尽量合理,并具有进行原料混合和搅拌的性能, 易加工。
(6)材料易得到,价格便宜。
(7)操作方便,易于安装、维护和检修。
(8)开停工要注意升温、升压速度以及降温、降压速度的控制。
第五节 特殊作业环节安全技术
考点 35:现场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
动火作业前,基层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基层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会同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进行现场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 人。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基层单位班组、交 底人、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各留执一份,并记录存档。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主要包括:
a)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与应急措 施;
b)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 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c)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考点 36:动火作业定义、分级
1.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注: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2.作业分级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 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 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 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 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 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 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记忆方法:口诀“动火作业分级:带压堤内为特级、管廊为一级、停车为二级。”
考点 37:动火作业前防护措施
(1)工艺处置
凡是在盛装或输送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上动火的, 必须进行有效处置,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断开法兰或加装盲板),并进行清洗、置 换,进行设备、管线内部气体分析。 动火分析数据填入动火安全作业票中,分析单附在动火安全作业票的存根上,以备存查 和落实防火措施。
(2)动火分析
① 动火分析时间
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30min; 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min,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min,应重新 进行气体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连续进行监测。
② 动火分析位置
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左、中、右) 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应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同时还 应检测设备内气体含量;在设备及管道外环境动火,应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
③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体积分 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2%(体积分数)。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 23.5%。 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工作场所有害 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规定的接触限值时,应采取相应 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票”上注明。
(3)动火环境的检查确认 对动火点周围下水系统存油进行冲洗,下水系统内无存油后要对下水系统进行有效封 堵,下水井及地漏系统用不少于两层的石棉布覆盖,并用不少于 5 cm 厚的细土封堵,或用水泥抹死,无存油的地沟要灌满水。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遇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安全作业票的办理
特级、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 8h;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 72h。
(5)现场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
记忆方法:口诀“气体采样合格标准:界限为 4,高者为 0.5,低者为 0.2。”
考点 38: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
(1)对作业监护人的要求
① 动火监护人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处理 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
② 动火监护人应参加由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 由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③ 动火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应佩戴明显标志,如挂牌或者穿反光马甲等。
④ 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动火安全作业票”,暂停动火。
⑤ 当作业内容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动火安全作业票”同时废止。
⑥ 当发现动火人出现不安全的行为或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状况时,动火监护人要及时
制止动火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若动火人不执行或不听劝阻,动火监护人收回“动火安全作 业票”,并向上级报告。
(2)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①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具备一定的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有 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② 施工人员应能解读装置现场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具备在作业现场发生危险情 况时的逃生技能。同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常用消防器材。
③ 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监护人或者主管部门、消防队人 员提出的要求应立即执行,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④ 作业人员还要按规定穿戴好防护服装、用品,确保作业过程中的自身安全。电焊作业人员要戴专用的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和护目镜等,如在高处作业时还应系挂安全带。
(3)管理要求
① 动火作业过程中,实行“三不动火”。
② 动火作业期间,施工人员、监护人要分别随身携带自己应持有的作业票,以便于监 督检查。
③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m 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m 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 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
④ 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队、施工所在单位的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时去现场监督检查监护人的履职情况,掌握施工现场的动态,在发现违反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要及时收回“动火安全作业票”,停止动火。
⑤ 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⑥ 在受限空间内动火,除遵守上述安全措施外,还要执行受限空间特有的一些安全要求,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考点 39:电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电焊设备的安装、接线、修理和检查,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焊工不得擅自拆修设备,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后,由电工接通电源,焊工不得自行处理。在闭合或拉开电源、闸刀时,应戴干燥的绝缘手套,防止触电和保险丝熔断时产生弧光烧伤皮肤。
(2)作业前重点检查设备的接地或接零、线路的连接和绝缘性能等。
(3)电焊机电源侧应设置漏电保护器,电焊机的金属外壳和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应与保护零线作电气连接。额定空载电压高于交流 68 V(峰值)和 48V (有效值)或直流113V(峰值)的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侧防触电装置,如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装置等。
(4)为电焊机配置的开关箱应靠近电焊机布置,便于紧急情况下快速切断电源。交流 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 5m 。电焊机二次侧电源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 铜芯软电缆,与焊机连接处应有防护装置,电缆长度不应大于 30m,不得有裸露部分。不得使用工艺管线、设备或金属框架作为电焊机二次侧的回路线。
(5)焊工施焊应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在金属容器设备内、地沟里或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绝缘衬垫以保证焊工与焊件绝缘;焊工的手和身体的其他部位不应随便接触二次
回路的导体(如焊钳口、焊条、工作台等);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12V ;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6)电焊工不要携带电焊把钳进出设备,带电的把钳应由外面的配合人员递进递出,工作间断时,把钳应放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绝缘良好处。
(7)焊接和切割操作中,应注意防止由于热传导作用引起的火灾、爆炸,防止电火花和火星点燃可燃易爆物质,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8)气体保护焊接都使用压缩气瓶,必须采取防止气瓶爆炸的措施。
(9)电焊与气焊在同一地点作业时,电焊设备与气焊设备以及把线和气焊胶管,都应该分离开。
(10)在高处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防止落下的火花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考点 40: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
气焊气割作业要注意以下事项:
(1)作业前要清除工作场地周围的可燃物和易爆物,防止熔珠、火星和熔渣等飞溅引 起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灼烫事故。
(2)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 5m,两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能小于 10m。
(3)氧气瓶、乙炔瓶存放于通风良好的专用棚内,不得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暴晒; 冬季如发现瓶阀冻结,严禁用明火烘烤,宜用 40 ℃以下的温水解冻,存放地点悬挂警示标 识。氧气瓶不得与乙炔瓶或易燃气瓶混放。
(4)不得使用绳拉等危险方式往高处运送气瓶,也不得采用从楼梯或斜道自由滚落的 方式往下运送气瓶。
(5)乙炔瓶使用时必须垂直放置,应有防倒措施,不得卧放使用,使用时应安装阻火 器,乙炔气瓶上的易熔塞朝向无人处。乙炔减压器与瓶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 下使用。
(6)在进行气焊与气割作业前应对气瓶系统进行气密性检查,系统有泄漏时不得使用。
(7)氧气瓶阀口处不得沾染油脂。
(8)气瓶压力表与气阀必须完好,与气瓶连接的胶管必须使用箍件绑扎牢固,破损和 严重老化的胶管不得使用,不得使用超期使用及没有制造和检验钢印的气瓶。
(9)乙炔瓶用完之前要保留瓶内最低余压,减少瓶内丙酮损失。
(10)如发现乙炔瓶瓶阀、减压器、易熔塞着火时,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 救,禁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
通过对章节要点31至40的深入学习,我们能够更全面地理解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处理、职业健康保护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些知识点的掌握不仅能够提高我们对化工安全的认识,还能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化工生产的稳定和环境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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