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安备考《技术基础》夯基速学考点36-40
在2024年中安备考《技术基础》中的重要考点包括考试大纲的要求、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的培养、历年考题的分析、难度与区分度、与其他考点的关联性、考试趋势与变化,考生再备考过程中应该分清主次,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本文总结了部分考点供考生参考。
考点 36: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一)吊运前的准备
吊运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处作业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工具包。(2)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室外作业要了解当天的天气预报;
流动式起重机要将支撑地面垫实垫平,防止作业中地基沉陷。
(3)对使用的起重机和吊装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不使用报废元件,不留安全隐患;熟悉被吊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状况以及周围联系。
(4)根据有关技术数据(如质量、几何尺寸、精密程度、变形要求),进行最大受力计算,确定吊点位置和捆绑方式。
(5)编制作业方案(对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运或多台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吊装,事先要在有关人员参与下,由指挥、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共同讨论,编制作业方案,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6)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
(二)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认真交接班,对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机上和作业区内是否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区;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碍物;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是否在 0.5m 以上;电源断路装置是否加锁或有警示标牌;流动式起重机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场地,支脚是否牢固可靠。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断续铃声或示警。
(3)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不得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带载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或带载增大作业幅度;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5)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吊运前认真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吊运。
(6)起重机各部位、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
(7)有下述情况时,司机不应操作:起重机结构或零部件(如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损伤;吊物超载或有超载可能,吊物质量不清;吊物被埋置或冻结在地下、被其他物体挤压;吊物捆绑不牢,或吊挂不稳,被吊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业场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吊物情况或指挥信号。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
(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重新工作前,应先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正常,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10)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吊运时,有关负责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应在场指导。
(11)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 6 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三)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司索工主要从事地面工作,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等,多数情况还担任指挥任务。司索工的工作质量与整个搬运作业安全关系极大。其操作工序要求如下:
(1)准备吊具。对吊物的质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 20%来选择吊具;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绝不可侥幸超载或使用已报废的吊具。
(2)捆绑吊物。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防止造成超载;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以便发生意外时司索工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
(3)挂钩起钩。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时,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如圆木、管子、滚筒等)做脚踏物。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止人员坠落跌伤;
挂钩要坚持“五不挂”
①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
②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
③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
④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
⑤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挂钩前;当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在确认吊挂完备,所有人员都离开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发起钩信号;起钩时,地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倒、坠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则应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坠落后继续沿斜面滚移伤人。
(4)摘钩卸载。吊物运输到位前,应选择好安置位置,倒载不要挤压电气线路和其他管线,不要阻塞通道;针对不同吊物种类应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撑、垫稳、归类摆放,不得混码、互相挤压、悬空摆放,防止吊物滚落、侧倒、塌垛;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确认所有绳索从钩上卸下再起钩,不允许抖绳摘索,更不许利用起重机抽索。
(5)搬运过程的指挥。无论采用何种指挥信号,必须规范、准确、明了;指挥者所处位置应能全面观察作业现场,并使司机、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特别是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指挥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离职守,应密切注意观察吊物及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指挥信号。
第八节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考点 3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
(一)高压胶管
叉车等车辆的液压系统,一般都使用中高压供油,高压油管的可靠性不仅关系车辆的正常工作,而且一旦发生破裂将会危害人身安全。因此,高压胶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通过耐压试验、长度变化试验、爆破试验、脉冲试验、泄漏试验等试验检测。
(二)货叉
安装在叉车货叉梁上的 L 形承载装置,也称取物装置。货叉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通过重复加载的载荷试验检测。
(三)链条
起升货叉架的链条,主要有板式链和套筒滚子链两种。需进行极限拉伸载荷和检验载荷试验。
(四)转向器
控制车辆行驶方向的部件。当左右转动方向盘时,转向力通过转向器传递到转向传动机构使车辆改变行驶方向。
(五)制动器
产生阻止车辆运动或运动趋势的力的部件。分为行车制动器和停车制动器。
(七)安全阀
液压系统中,可能由于超载或者油缸到达终点油路仍未切断,以及油路堵塞引起压力突然升高,造成液压系统破坏。因此,系统中必须设置安全阀,用于控制系统最高压力。最常用的是溢流安全阀。
(八)护顶架
对于叉车等起升高度超过 1.8m 的工业车辆,必须设置护顶架,以保护司机免受重物落下造成伤害。护顶架一般都是由型钢焊接而成,必须能够遮掩司机的上方,还应保证司机有良好的视野。护顶架应进行静态和动态两种载荷试验检测。
考点 3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技术
1.叉车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 100mm 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5)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6)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7)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8)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2.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
观光车在坡道上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则:
①缓慢地通过上、下坡道。
②不应在坡面上调头,不应横跨坡道运行。
③下坡时不应空挡滑行。
④靠近坡道、高站台或平台边缘时,车身与站台或平台边缘之间的距离至少为观光车一个轮胎的宽度。
第十节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
考点 39: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装置
(一)乘人安全束缚装置(安全带、安全杠和挡杆)
对危险性较大的大型游乐设施,必要时应考虑设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束缚装置可采用安全带、安全压杠、挡杆等。
对束缚装置的要求是:
(1)束缚装置应可靠地固定在游乐设备的结构件上。
(2)乘人装置的设计,其座位结构和型式,自身应具有一定的束缚功能。
(3)游乐设施出现功能性故障或急停刹车的情况下,仍能保持其闭锁状态,除非采取疏导乘人的紧急措施。
(4)束缚装置应可靠、舒适,与乘人直接接触的部件有适当的柔软性。
(二)锁紧装置(锁具)
锁具必须有效地将乘客约束在座位上,不能自行打开且乘客不能打开,必须当设备停止后由操作人员打开,让乘客离开座位 。
(三)吊挂乘坐的保险装置
(1)吊挂座椅的保险装置。吊挂座椅除用 4 根钢丝绳吊挂外,还必须另设 4 根保险钢丝绳。当悬挂钢丝绳或吊挂该绳的销轴断裂时,还有保险钢丝绳牵引,保证乘客安全。
(2)吊挂摆动舱的保险装置。(加保险绳)(四)止逆行装置(止逆装置)沿斜坡牵引的提升系统,必须设有防止载人装置逆行的装置,止逆行装置逆行距离的设计应使冲击负荷最小,在最大冲击负荷时必须止逆可靠。
(五)制动装置
为了使游乐设施安全停止或减速,大部分运行速度较快的设备都采用了制动系统。游乐设施的制动包括对电动机的制动和对车辆的制动。电动机的制动有机械制动和电气制动两种方式,车辆制动的方式主要采用机械制动。
(六)超速限制装置(限速装置)
在游乐设施中,采用直流电机驱动或者设有速度可调系统时,必须设有防止超出最大设定速度的限速装置,限速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七)运动限制装置(限位装置)
绕水平轴回转并配有平衡重的游乐设施,乘人部分在最高点有可能出现静止状态时,应有防止或处理该状态的措施;油缸或气缸行程的终点,应设置限位装置,且灵敏可靠。限位开关就是用以限定机械设备的运动极限位置的电气开关。
(八)防碰撞及缓冲装置
同一轨道、滑道、专用车道等有两组以上(含两组)无人操作的单车或列车运行时,应设防止相互碰撞的自动控制装置和缓冲装置。当有人操作时,应设有效的缓冲装置。
(1)防碰撞装置工作原理是:当游乐设施车辆运行到危险距离范围时,防碰撞装置便发出警报,进而切断电源,制动器制动,使车辆经过时停止运行,避免车辆之间的相互碰撞。目前防碰撞装置主要有激光式、超声波式、红外线式和电磁波式等类型。
(2)游乐设施常见的缓冲器分蓄能型缓冲器和耗能型缓冲器,前者主要以弹簧和聚氨酯材料等为缓冲元件,后者主要是油压缓冲器。
第四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第一节 火灾爆炸事故机理
考点 40:燃烧与火灾
火灾的分类
(1)《火灾分类》(GB/T4968)
A 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 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 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 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E 类火灾:指带电火灾,是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发电机、电缆、家用电器等。
F 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烹饪物火灾,如动植物油脂等。
火灾基本概念及参数
1.引燃能(最小点火能)
引燃能是指释放能够触发初始燃烧化学反应的能量,也叫最小点火能,影响其反应发生的因素包括温度、释放的能量、热量和加热时间。
2.着火延滞期(诱导期)
着火延滞期也称着火诱导期或感应期,指可燃性物质和助燃气体的混合物在高温下从开始暴露到起火的时间或混合气着火前自动加热的时间,在燃烧过程中又称为着火延滞期或着火落后期,单位用 ms 表示。
3.闪燃
闪燃是在一定温度下,在液体表面上能够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汽,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由于易燃、可燃液体在闪点温度下,蒸发速度还不快,蒸发出来的气体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而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汽以维持稳定的燃烧,因而燃烧一闪而灭。闪燃往往是持续燃烧的先兆。
4.闪点
在规定的条件下,易燃和可燃液体表面能够蒸发产生足够的蒸气而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物质的闪点。闪点是衡量液体物质火灾危险性的重要参数。测定可燃液体闪点采用的仪器有开口式和闭口式两种,可分别得到“开杯闪点”和“闭杯闪点”,同一物质的开杯闪点比闭杯闪点高。一般情况下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5.燃点(着火点)
着火是指可燃物与火源接触而燃烧,并且在火源移去后仍能继续保持燃烧的现象。可燃物质发生着火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着火点)。燃点(着火点)对可燃固体和闪点较高的液体具有重要意义,在控制燃烧时,需将可燃物的温度降至其燃点(着火点)以下。一般情况下,燃点(着火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6.自燃和自燃点
自燃是指物质在通常的环境条件下自行发生燃烧的现象,可分为化学自燃和热自燃两种形式。化学自燃是物质在常温下依靠自身的化学反应而发生的自燃,一般只有一些特殊物质可发生化学自燃,例如金属钠暴露在空气中的自发着火。热自燃则是物质在某些因素的作用下,其周围的温度逐渐升高,当达到一定温度而发生的燃烧现象,例如长期堆积的原煤、烟叶、棉纱等发生的自燃。在规定条件下,不用任何辅助引燃能源而达到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液体和固体可燃物受热分解并析出来的可燃气体挥发物越多,其自燃点越低。固体可燃物粉碎得越细,其自燃点越低。一般情况下,密度越大,闪点越高而自燃点越低。比如,下列油品的密度:汽油<煤油<轻柴油<重柴油<蜡油<渣油,而其闪点依次升高,自燃点则依次降低。
7.热分解温度
热分解温度是指可燃物质受热发生分解的初始温度。它是评价可燃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之一,固体的热分解温度越低,燃点也低,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典型火灾的发展规律
典型火灾事故的发展分为初起期、发展期、最盛期、减弱至熄灭期。初起期是火灾开始发生的阶段,这一阶段可燃物的热解过程至关重要,主要特征是冒烟、阴燃。
发展期是火势由小到大发展的阶段,一般采用 T 平方特征火灾模型来简化描述该阶段非稳态火灾热释放速率随时间的变化,即假定火灾热释放速率与时间的平方成正比,轰燃就发生在这一阶段。
最盛期的火灾燃烧方式是通风控制火灾,火势的大小由建筑物的通风情况决定。减弱至熄灭期是火灾由最盛期开始消减直至熄灭的阶段,熄灭的原因可以是燃料不足、灭火系统的作用等。由于建筑物内可燃物、通风等条件的不同,建筑火灾有可能达不到最盛期,而是缓慢发展后就熄灭了。
考生在备考时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确保对这些考点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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