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民法》新旧对比
章节 | 2020年大纲 | 2021年大纲 | |
第一编 | 第一章第一节 | 新增: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 |
第一章第四节 | 民事权利客体 人格利益 | 修改为: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 | |
第二章第二节 |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宣告 | 新增: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宣告 | |
第二章第三节 | 监护人的设立 | 修改为:监护的设立 | |
第三章第一节 | 法人的分类(民法学上的分类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 修改为:法人的分类(公法人和私法人 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 |
第三章第三节 | 意思机构 | 修改为:权力机构 | |
第四章第五节 | 删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 | ||
第四章第六节 | 新增:民事法律行为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效果 | ||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近期开始备考的法考生们,可以优先关注“优路法考”的公众号和加入优路法考的备考群,我们会不时的为你提供有关法考备考的技巧和心得,跟着我们一起学法考,准没错。
了解备考技巧和最新咨询,请加入2021年优路法考备考群 QQ群:274657997
了解备考技巧和最新咨询,请添加“优路法考”的备考指导老师,微信号为:wxl13145200309


我的课程
我的订单
我的消息
听课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