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

2024年度辽宁考区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2024-05-13 14:13:20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2024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将于5月18日至22日举行,近日辽宁省会计网发布了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温馨提示,一起来看看吧:

 

一、准考证打印

 

1.辽宁考区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已于5月6日开始,请于5月17日前完成准考证打印

 

2.请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右侧“综合服务”项下“初、中级职称考试”栏目和“高师考评”栏目中“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3.考试时间、地点由财政部全国编场系统随机分配确定,不可人为进行调整。

 

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5月18日至22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5月18日举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三、考试注意事项

 

1.为提前熟悉掌握计算器、输入法使用方法和技巧,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访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模拟答题操作系统进行操作练习。

 

2.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应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周边环境以及交通情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并关注考点当地天气情况。

 

3.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4.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5.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可以携带装订成册的纸质参考资料,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借阅,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6.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7.所有考场均在监控覆盖范围。考生应诚信应考,考试期间违纪违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并计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期间值班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 024-67989751

 

沈阳市财政局 024-22704418

 

大连市财政局 0411-82657747

 

鞍山市财政局 0412-8402519

 

抚顺市财政局 024-53815188

 

本溪市财政局 024-42809956

 

丹东市财政局 0415-2211236

 

锦州市财政局 0416-4199705

 

营口市财政局 0417-2838764、2822730

 

阜新市财政局 0418-3327147

 

辽阳市财政局 0419-2289110

 

铁岭市财政局 024-72218336

 

朝阳市财政局 0421-3608136、6681010

 

盘锦市财政局 0427-2936186

 

葫芦岛市财政局 0429-3113115

 

辽宁省财政厅024-2282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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