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会计初级考试广西考区:考后资格审核详细事项
【报考资格审核方式】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3〕30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继续采用公示审核的方式。
全区公示审核事项发布在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栏目,公示异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
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人员,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合格人员名单。区本级考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发放证书,其他考区由各市(县、区)财政局发放证书,发放证书的具体时间和事项将在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栏目另行通知。
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由所属考区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单独通知。2024年7月12日前,收到通知的考生需向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交身份、学历等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2024年7月15日前,设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复核结果报送自治区会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于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弄虚作假,或经查实考试期间存在违纪违规情况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此类考生未领取证书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成绩并停发证书;已领取证书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有权作废其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考生须配合交回原证书。
希望各位考生能够认真对待考后资格审核,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自己能够顺利通过审核。同时,也请广大考生关注后续的通知和公告,确保自己不错过重要信息。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够顺利获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开启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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