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路教育,我们深知每一位备考初级会计师的考生都承载着对未来的期望与梦想。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考试要点,我们精心整理了2025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的核心考点,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系统、全面的学习指南。今天,让我们聚焦“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先减后乘)”这一重要考点,以及一道多选题解析,助你在备考路上稳扎稳打,步步为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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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先减后乘)
(1)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 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 2 年(24 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 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多选题】张某因采购货物签发一张票据给王某,胡某从王某处窃取该票据,陈某明知胡某系窃取所得但仍受让该票据,并将其赠与不知情的黄某,下列取得票据的当事人中,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有()。
A.王某
B.胡某
C.陈某
D.黄某
【答案】BCD
【解析】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胡某和陈某均不享有票据权利;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黄某虽然是善意不知情的,但是其未支付合理对价,其票据权利不优于其前手陈某,故黄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故本题选 BCD。
通过今天的考点解析,相信你已经对“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先减后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对多选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栏目,我们始终陪伴在你左右,为你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学习支持。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推出更多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备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点汇总、模拟试题、实战技巧等,助力你顺利通过考试,实现职业梦想。让我们一起加油,迎接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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