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师

七部门联合发文!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新政落地,关乎就业!

2025-08-31 10:46:56
优路教育提醒:国家医保局、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培训对象、内容、管理规范及就业激励政策,为长期照护专业化发展划定清晰路径,有意从业者需重点关注政策核心要点。
长期照护师考试涉及政策、报名、备考等诸多环节,考生个人易对考试节点和材料准备等把握不准。优路教育为更好服务考生,特推出考试免费提醒服务,大家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① 移步至文章顶部【立即预约】填写信息;
② 点击【考试消息订阅提醒】填写信息,我们会及时通过多种方式提醒您准备相应材料,为您的考试助力!
 

一、培训对象放宽,多类人群可参与

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十六周岁、身心健康且具备长期照护职业能力条件的劳动者,均可自愿报名参训。同时鼓励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生)、退休人员,以及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参与,扩大人才供给范围。
 

二、培训分级规范,注重实操能力

培训严格遵循国家职业标准,按 “五级 / 初级工、四级 / 中级工、三级 / 高级工” 分级开展,内容从易到难、技能由浅入深。培训方式采用理论 + 实践、线上 + 线下结合,确保学员掌握实际照护能力,初次从业者需完成职业基本素质与初级技能课程学习。
 

三、就业激励明确,持证者优先录用

政策鼓励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开展 “订单式培训”,招聘时优先选择持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并引导机构护理服务及管理人员逐步实现全员持证。同时要求机构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重要参考,实现 “技能与待遇挂钩”。

 

长期照护师作为应对老龄化、保障失能人员权益的关键职业,在七部门政策合力推动下,正迎来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黄金期。优路教育建议有意向者紧跟政策导向,把握培训与考证机遇,既能实现稳定就业,也能为长期护理服务事业贡献力量,共筑民生保障防线。
 
 
获取更多关于长期照护师相关的资讯,请您持续关注>>优路教育长期照护师培训,我们将不断为您提供丰富、专业的信息与服务。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