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第3章第2节)

2020-04-29 15:52:04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已经开始,考生也在紧张的备考之中,考生也在紧张的备考之中,为帮助考生复习备考,优路教育特整理了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以下是第三章第二节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发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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