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第6章5节)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已经开始,考生也在紧张的备考之中,考生也在紧张的备考之中,为帮助考生复习备考,优路教育特整理了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以下是第六章第五节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须搞清楚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以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否则很有可能会因施工而造成对其破坏,不仅导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还将影响周边地区单位和居民的工作与生活。同时,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往往比较长,又多是露天作业,受气候条件的影响较大,建设单位还应当提供有关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建设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并能满足施工安全作业的需要。
2.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1)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2)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3)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4)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5)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6)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供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7)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定。


我的课程
我的订单
我的消息
听课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