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2020年云南第19批二建注销、延续、初始、重新、增项注册人员

2020-07-24 15:45:42

  近日,云南住建厅发布了关于云南省2020年第19批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延续注册、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人员的通告,经审核,共有691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要求,准予注册,以下是通告详情。


关于云南省2020年第19批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延续注册、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人员的通告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7〕40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的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优路教育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条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增项注册条件所需资料: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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