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2020云南第32批二建初始、重新、延续、增项、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2020-10-14 10:42:04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云南省2020年第32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人员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以下是内容详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2020年第32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人员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7〕407号)相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相关业务的人员进行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意见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网址:) 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 2020 年 0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1 日。
  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相关业务注册条件有异议者,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内下载填报《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陈述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处举报,举报电话:0871-64320981,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请申报企业在15日内到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499号昆明二建集团大楼二层服务大厅退取材料原件。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499号昆明二建集团大楼二层服务大厅邮政编码:650228
  邮箱:ynjszk@163.com
  业务咨询请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业务咨询电话:0871-68503755

 

        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优路教育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条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增项注册条件所需资料: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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