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建造师处罚公告,二级建造师应引以为戒
2024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一则建造师处罚公告,该公告具体展现了事故原因及处罚,那么,对二级建造师有何警醒作用呢?让我们先来看一看处罚公告的具体内容:
张*琴
2021年9月16日,安徽居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合肥经开区安泰物流有限公司成品仓库,架业专业分包单位安徽腾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5万元。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合肥经开区安徽腾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9·16”高坠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合经区管〔2022〕127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未认真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于2024年4月2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30号),你签收后提出书面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该公告对二级建造师有何警醒作用呢?
1.强化安全意识:
公告中提到的高处坠落事故,直接导致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醒二级建造师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杜绝侥幸心理。
2.落实责任制度:
作为项目经理,张*琴未能认真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隐患,未提出改进建议,导致事故发生。这一案例警示二级建造师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
3.重视隐患排查:
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对隐患的忽视。公告强调了隐患排查的重要性,二级建造师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4.提高专业素养:
公告中提到的处罚决定,反映了对建造师专业素养的高要求。二级建造师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在项目管理中能够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问题。
5.接受监督和处罚:
公告中提到的行政处罚和申辩过程,提醒二级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任何失职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通过这则处罚公告,二级建造师应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提升专业素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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