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须知:江苏明华建设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通报
二级建造师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职责不仅仅是管理和协调工作,还需要高度关注施工安全,确保所有工序在安全规范的环境下进行。近日,江苏明华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由禾高端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发生了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这次事故的通报再次提醒二级建造师们,安全生产不容忽视,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把控,以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关于江苏明华建设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4年10月2日9时10分左右,由江苏明华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江苏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由禾高端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工程-1#智慧电子组装车间、2#智慧注塑精密车间、3#智慧仓储组装车间、4#智慧总装车间、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由禾高端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工程-1#智慧电子组装车间、2#智慧注塑精密车间、3#智慧仓储组装车间、4#智慧总装车间、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
事故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汇金路、绿巢路、民联路交叉口
事故时间:2024年10月2日9时10分左右
建设单位:由禾电器(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明
施工单位:江苏明华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
项目负责人:王*华
劳务分包单位:盐城瑞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军
项目负责人:潘*军
监理单位:江苏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荣
项目总监:徐*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以上信息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事故发生在盐城市亭湖区,由江苏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事故地点涉及多个智慧车间及辅助设施。通报要求,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需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接受严肃处理。这不仅是对施工单位的警示,也对所有二级建造师提出了更高的安全管理要求。
二级建造师在日常工作中,应更加注重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通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积极配合监理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二级建造师可以有效减少和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将能够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只有确保安全,才能真正实现工程项目的高质量建设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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