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认定审批关于启用新印章的公告
内蒙古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启用新印章的公告,明确废止了多项行政审批章,统一启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其中审批事项包括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认定,为了帮助各位预备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及时了解相关内容,优路教育特将相关内容为大家整理如下: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编办《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内机编办发﹝2020﹞10号)精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设立“行政审批处”。自2020年3月13日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注册16项行政审批事项(具体事项见附件)统一启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原“内蒙古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审查专用章”、“内蒙古工程设计资格审查专用章”、“内蒙古自治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专用章”、“内蒙古自治区注册建造师管理专用章”、“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专用章”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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