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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二造必备:建筑造价管理—《民法典》合同篇(四)

2024-04-27 15:09:12

建筑造价管理—《民法典》合同篇(四)

合同变更和转让

分类 内容
合同变更 合同依法成立;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内容不明确或与原合同本质区别不明显,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转让 合同转让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合同主体的变更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分类 内容
合同终止 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使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即合同关系消灭。
债务履行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2)利息;

(3)主债务。

标的物提存 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给有关机关保存,以此消灭合同。
提存情形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拍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造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基他清形。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违约责任

分类 内容
违约责任特点

(1)违约责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

(3)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首选】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少。
(5)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给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与委托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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