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4年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销注册概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销注册概览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造价工程师队伍管理,确保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浙江省对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注销注册工作进行了规范与强化。本概览旨在向广大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及相关单位明确注销注册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确保注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现场自助机申请 |
| 办理地点 | 浙江省水利厅(梅花碑7号)2213号办公室 |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6:30 | ||
| 申请信息 | |||
| 受理条件 | 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个人 | ||
| 禁止性要求 | 无禁止性要求 |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结果信息 | |||
| 审批结果名称 | 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注销 | ||
| 审批结果样本 | 见附件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办结 |
| 收费信息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线下办事点
| 办理地点 | 1.浙江省水利厅(梅花碑7号)2213号办公室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6:30 |
申报材料
该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说明 |
| 申请 | 即办(当场) | \ | \ | 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
| 受理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2.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 3.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审批要求的,应当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 ||
| 审查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及水利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审查。 | 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
| 决定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及水利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审查。 | 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
| 送达 | \ | \ | 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办理结果。 |
随着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销注册工作的不断推进,不仅有助于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也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持。我们鼓励已完成执业使命或不再符合注册条件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主动申请注销注册,同时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注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定,确保所有手续完整、合法。


我的课程
我的订单
我的消息
听课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