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4年第12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公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相关注册管理机构)现正式对外公示2024年第12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我省(区)相关实施细则,经过严格审查与综合评估,本批次共有若干名申请人提交了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为确保注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科)〔2023〕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有2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8月30日。
人员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注册专业 | 现聘用单位 |
| 1 | 任* | 安装工程 | 宁夏隆鼎电力有限公司 |
| 2 | 宁* | 土木建筑 | 宁夏银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人员详情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
举报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举报电话:0951-6982782
邮编:750001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指定受理部门)反映。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将正式颁发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感谢社会各界对宁夏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期待更多优秀人才加入造价工程师队伍,共同推动行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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