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流程
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流程
1、流程:1司法部官网申请→2受理→3审核→4符合条件→5颁发相应级别证书→6司法行政机关档案→7管理服务
2、司法部第146号《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1月17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通过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在受理期限内通过司法部网站登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如实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信息,并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指定的工作场所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
○3).司法部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3、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受理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3.)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具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等情形的,受理机关可以采用个别受理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
4.审核认定和证书颁发,司法部应当自收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核查报告等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律职业资格授予条件的,作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授予条件的,作出不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3).按照前款规定期限不能完成审核认定的,经司法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延长期限的理由以司法部公告统一告知申请人。
5.分级颁发,司法部根据下列情形,授予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颁发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颁发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颁发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B类和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重新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以申请授予A类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已取得的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证书自作出授予新的法律职业资格决定之日起自动失效。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用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形式,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法律职业资格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档案,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形式,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并及时记载、更新相关信息。档案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1).考试报名信息、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关申请材料;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种类、取得时间和撤销、注销法律职业资格情况;
○3).调转档案情况;
○4).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情况;
○5).参加职前培训情况;
○6).其他应当载入档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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