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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考刑法知识点解析:刑法解释方法

2021-03-17 14:54:25

2021年法考刑法知识点解析:刑法解释方法


(一)具体方法(技巧)

1.平义解释。强奸罪中的“妇女”不能包括男性。

2.扩大解释。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相同商标”包括“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误导公众的商标”。

3.缩小解释。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仅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4.反对解释。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如,“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那么,在两年期满之前,不得减为无期徒刑。

5.补正解释。刑法条文确实存在瑕疵,对条文做更正性质的解释。例如,刑法第99 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但第63 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后者中的“以下”就不能包括本数。★★

6.当然解释(可以包容在体系解释中):举重以明轻(出罪);举轻以明重(入罪)。

●为何当然解释的结论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当然解释可能存在合理不合法的问题。)

(二)解释技巧的适用有无先后顺序?

平义解释优先。只有根据平义解释不能得出合理结论时,才能采用其他解释技巧。

(三)解释方法与解释结论的关系按照允许的解释方法得出的解释结论不一定正确,也有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四)如何区分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

1.类推解释是突破刑法文字的规定,将刑法本来没有规定的事项包含在刑法文字之内的解释方法。

2.要进行类推解释,通常要提升概念的位阶。例如,将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妇女”解释为“人”,这样就可以包括男性了。类推解释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应当被禁止。

●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的判断标准:有无超出公民对法条含义的预测可能性。

(五)目的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

对法条要进行目的解释,但是目的解释的结论不能超出法条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

【实践】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51)5

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刑法》第237 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 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答案】AD。选项B: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不相同,主观内容也不同。前者以侵犯他人性的尊严为故意内容,其行为方式也是能够侵犯他人性的尊严的方式。选项C:当然解释虽然合理,但可能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

(2)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

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 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2-20)6

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B.乙向甲汇款2 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

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

【答案】D。甲的行为没有期待可能性。对刑法要进行实质解释,乙的行为既成立窝藏罪,也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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