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借给情人30万称“借你一万年”,分手后还能要回吗?法院这样判
《大话西游》中的一句经典台词“爱你一万年”感动了无数人,使得诸多相爱的人纷纷效仿。近日,苏州的一名已婚男子出轨后,为对情人表真心,主动借了30万元给情人,还表示: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那就借一万年。
乍一听,这名男子绝对是痴情一片,然而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两人感情破裂,男子竟将情人告上法院并要求返还这份“爱”。那么,到底这名男子能否把钱要回来?法院应该如何判,让我们一起来聊聊。
“爱你一万年”可以有,但“借你一万年”的誓言不能乱说
张某某(化名)与李某某(化名)在2017年8月相识,之后相恋并同居。相识时,李某某离异,张某某有家室但其欺骗李某某,谎称已经与妻子已经离婚。
当时,李某某正好经济紧张,张某某为表真心,便主动转账30万元给她,并表明这笔钱是其已经取得离婚证的"保证金"。李某某收到转账后,随即表示要写一份借条给张某某。张某某不接受李某某的借条,还说道,"如果非要写借条,非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那就借一万年!"
爱情面前每对相爱的人都是这么的痴情,直到2018年3月,两人感情破裂并结束同居关系后,双方就该30万元产生争议。
张某某反复纠缠李某某,要求还钱,李某某也表示卖房子也会把钱还上。此时,张勇又称:如果李媛同意与其保持恋爱关系,30万元可以继续作为"保证金"。李某某不肯,张勇便以该30万元系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偿还。
法院这样判:“借一万年”应认定为赠与
相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某向李某某支付30万元后,双方通过微信分别作出了意思表示。李某某主动要求出具借条,但张某某用“加个期限一万年”的表述予以拒绝。
因此,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未能达成合意。该30万元款项已实际给付,李某某接受款项后,张某某明确表示借一万年,应认定为不具有要求归还的意思,应认定为赠与。
张某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李某某同居,同居期间致李某某怀孕流产,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又要求返还赠与的款项,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李某某曾表示卖房也要还款,但张某某又要求继续作为保证金,对于返还,双方也未达成一致。因此,张勇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张某某诉请。张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网友们普遍讨论度较高的
“夫妻共同财产”“老婆去追讨肯定能要回来”等说法
优路老师特意搜集了
相关法律解释供大家参考
能否要回配偶赠与“小三”的财物?
在讲述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下“小三”的概念。最高法院对于“小三”的相关解释是:“社会现实中的婚外同居情况十分复杂,有些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有一些是不知道的。归根结底是由于我国目前婚姻登记信息未能全国联网且并不对个人查询,造成有些是不知道对方有配偶,也就是‘被小三’情况也客观存在。
因此,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小三”的相关条款的,但是在民间“小三”是被定义成“插入已婚家庭的第三者”。那么如果你的婚姻被小三插足,而配偶在与“小三”同居期间赠与的相关财物能不能被追回呢?
根据赠与的相关规定:一般行使撤销权要在一定的情形下,若是不符合法定的相关情形,则不能任意的撤销赠与,但是作为被出轨的一方不仅出现情感的背叛,更出现金钱的“背叛”。
究竟能否追回
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 无法要回
如果夫妻双方有就婚内财产处分做相应约定的,也就是通常说的签了财产协议的,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另一方就可能不能在按照规定追回钱财了。因为通过协议形式约定的财产,夫妻一方的权限受限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自然不能追回其赠与出去的东西。
√ 全部要回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
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而且由于第三者是无偿取得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甚至多数情况下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需要谴责的行为。因此,赠与“小三”财产行为理当认定无效。
还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共有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不应该分割的,对于出轨方擅自无偿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除非无过错方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过错方是无权主张分割的。
所以,无过错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也应当支持全部返还。
这年头,恋爱需谨慎,借款不要随便才是上策
恋爱期间,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
由于恋爱期间对恋人的充分信任,借贷不打欠条的现象非常普遍,亦或是给付的性质不好意思讲明白、写清楚,觉得这样做是对双方感情的不忠贞,或担心对方怀疑自己看钱太重,一旦出现不和最终酿成恋爱不成的财产纠纷。
如果你遇到男女双方之间的借款情形,这么做对维护的你的权益最保险:
√ 最好是有书面凭证;
如欠条,借条等,用以证明双方自愿合意产生借贷法律关系,当然也因为好面子的原因,还有借款人一方因情理而不好意思要求对方出示书面文件,可以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通过手机录音来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形,也可以起到作用。
√ 支付方式最好是转账支付;
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能够留下痕迹的形式。
√ 只有借条,或者是只有银行流水记录是万万不行的;
√ 有了书面凭证与实际的借贷流水关系,做最坏的打算,法院一般会支持原告的请求,如对方拒不支付,可凭胜诉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拿到钱。当然,不排除你凭借如此充分地证据与对方谈判,你将案件的不利后果给对方讲清楚,或对方迫于对诉讼的恐惧,在调解阶段就直接将款项支付给你,圆满解决也是很多的。
以上就是优路老师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恋爱中借给对方钱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私信“优路小玉”,我们收到信息后会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我的课程
我的订单
我的消息
听课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