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5年法考《刑法》考点:行为主体——自然人犯罪

2025-01-20 14:15:49

在备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征途中,日常的点滴积累如同基石,为构建扎实的法学知识体系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支持。今天,优路教育携手各位考生,一同深入探讨《刑法》中的一个关键考点——行为主体之自然人犯罪,特别是关于真正身份犯与不真正身份犯的辨析。作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一环,理解并掌握这些基础知识,将为后续的案例分析与实践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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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行为主体——自然人犯罪
1.真正身份犯(定罪身份):只有具备某种身份才能构成犯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
针对实行犯的要求,没有身份的人可以成为共犯。
通说:具有该身份赋予的法定职责就具有身份资格。
2.不真正身份犯(量刑身份):不影响定罪,仅影响量刑的身份
例: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多选】 甲将保健品冒充力提高免疫力的药品,以电话营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推销,获利颇丰。甲的行为构成?(
A.妨害药品管理罪
B.生产、销售假药罪
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D.诈骗罪
【答案】BCD
题眼】“保健品冒充药品”,“公众”,“获利颇丰”,“构成”。
【技巧】题眼解题法。
①“保健品冒充药品”,表明对治疗疾病无疗效,应当认定为假药。
②“向社会公众推销”,表明会侵害药品的管理秩序与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权。因此,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③“获利颇丰”,表明甲销售金额符合立案标准。
④“构成”的含义。在多选题中“构成”不等于“认定为”。如甲醉酒驾驶撞死一人,既构成危险驾驶罪,又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从一重罪处罚,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在多选题中,如果问甲构成何罪,则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均当选。
【解析】妨害药品管理罪是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的行为: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甲的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4 种情形之一,不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A 项错误。
甲明知保健品是假药,仍销售给他人使用,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B 项正确。
甲以假充真销售伪劣产品(药品也属于产品),且获利颇丰,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 项正确。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保健品能够提高免疫力的事实,骗取社会公众财物,构成诈骗罪,D 项正确。
【提示】根据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销售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诈骗财物,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对甲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从一重罪处罚。
综上,本题答案力 BCD
 
通过对《刑法》中行为主体——自然人犯罪的深入探讨,相信各位考生对这一考点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优路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栏目始终致力于提供备考资源,助力每一位考生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脱颖而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推出更多高质量的考点解析与模拟试题,帮助考生巩固所学,提升应试能力。预祝各位考生在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迈向更加辉煌的法律职业生涯!同时,欢迎关注优路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栏目,获取更多备考资讯与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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