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名单揭晓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名单的揭晓,总是能在众多考生心中掀起波澜。这不仅是对努力付出的肯定,更是开启法律职业道路的重要一步。那么,这份名单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故事和关键信息呢?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中的“法学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法学类”,学科代码为0301,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国际法、司法鉴定学、国家安全学、海外利益安全共12个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流程
查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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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信息
选择承诺
客观题考试报名
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
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
参加客观题考试
客观题考试查询成绩
客观题考试通过后:
主观题考试报名
主观题考试网上交费
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
参加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查询成绩
主观题考试通过后: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证书发放
★★应试科目
具体的应试科目包括但不限于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的法律知识。
★★考试时间
具体的考试时间会在司法部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名单的揭晓,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节点。但要成功通过考试,需要深入了解报考条件、流程、应试科目等多方面的信息,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希望本文能为广大考生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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