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师

2020健康管理师《基础知识》第15章考点(3)

2020-05-06 10:31:29

  2020年健康管理师考试正在备考中,为了帮助大家有针对性的学习,优路教育整理健康管理师(三级)《基础知识》知识点,以章节的形式进行罗列,请参考学习:

  第十五章 健康管理服务营销

  第三节 健康管理服务营销

  易考点3:健康相关产品的命名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2.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3.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器械类产品名称还应当有产品型号。名称顺序为商标名、型号、通用名、属性名。

  ①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②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表明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③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

  ④产品型号应当反映该产品的特点。

  ⑤同一配方不同剂型的健康相关产品须标明不同的属性名。

  4.健康相关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下列内容:

  (1)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

  (2)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

  (3)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4)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5)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等号(表示型号的除外)。如为注册商标或必须用外文字母符号的,需在说明书中用中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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