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2020年第24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公示

2020-12-19 09:50:07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0年第二十四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已公示,其中明确了经审核1381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可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形式的陈述材料,为了避免影响注册,请相关考生按要求及时关注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


  关于2020年第二十四批申请监理工程师

  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梁振欢等1381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景雄伟等138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三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628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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