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打造绿色建筑典范,监理工程师需履职!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对资源环境的影响日益显著,为应对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的严峻挑战,推进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的高质量发展成为必然选择,为此,萍乡市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绿色施工理念,规范和推动绿色建筑施工,在工程建设中践行可持续发展原则,近期萍乡市发布《萍乡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活动,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萍乡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流程和机制,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草拟了《萍乡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308127923@qq.com。
2.通信地址:萍乡市玉湖东路城市大厦7号楼1808室(邮政编码:337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
3.联系电话:0799-6332269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内容如下:
萍乡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落实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修正)、《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电〔2022〕84号)、《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赣建科设[2020]7号),《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 号)、《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建科设〔2022〕1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规划、建设、运行、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的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分为基本级、一星、二星、三星四个等级。星级绿色建筑项目采取标识认定机制,一星级由市住建局组织认定,二星级、三星级分别由省住建厅、国家住建部组织认定。
第四条 全市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1.20万平米以上的居住建筑(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
2.自2021年11月1日以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1万平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非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其他按照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
3.超高层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
第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及绿色施工方案在监理规划中明确绿色建筑监理的内容,并在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第六条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把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监督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重点检查相关验收记录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 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和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在装修投入使用前,应对室内空气污染物含量进行复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八条 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的项目,在“绿色科技示范工程”、“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等评优活动中,优先入选和优先推荐上报。申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房屋建筑项目应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第九条 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与测评机构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第十条 绿色建筑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责令整改,整改后应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绿色建筑评价等级或者降低绿色建筑评价等级,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将其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在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的背景下,萍乡市监理工程师树立和践行绿色施工理念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绿色施工方案、严格的资源监控管理、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实施工艺创新、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以及参与绿色培训与交流,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落实绿色施工理念,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让绿色施工理念能够在萍乡市乃至更广的范围内得到广泛推广和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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