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住建部资质审查新动向,监理工程师需备考助企业飞跃

2024-07-01 16:27:3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新的监理企业资质审查结果,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建设工程行业的严格监管,也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于尚未拿到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从业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提醒他们要加快备考进度,争取早日获得专业认证,以助力所在企业资质的延续和升级,公示内容如下: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8日(7个工作日,2024年6月28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6月27日

附件部分内容如下: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内容 申请事项 结论
1 天津金百隆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新申请 不同意
2 上海申建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新申请 不同意
3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矿山工程监理甲级 新申请 不同意
4 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升级 同意
5 山西中太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升级 不同意
6 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升级 不同意
7 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升级 不同意
8 大连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新申请 不同意
9 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新申请 不同意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新申请 不同意
10 山东大成正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新申请 不同意

附件详情见中国住建部官网原文


面对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尚未取得证书的监理工程师们应当感受到紧迫性和责任感。积极备考不仅是为了个人的职业发展,更是为了企业的长远利益。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理解工程监理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确保自己的知识储备与时俱进。


随着国家对建设工程行业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角色将更加重要。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尚未拿证的监理工程师们要抓住机遇,积极备考,争取早日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为企业资质的延续和升级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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