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审查管理新办法,监理工程师责任重大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管理办法》,此举旨在强调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自律和合规的重要性,提醒监理工程师持证对企业资质的影响深远,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行为,严格落实审查责任,提升企业资质审批服务水平,我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5日
附件部分内容如下: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工作,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
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工人,其中注册执业人员指持有建设类执(职)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的人员,技术职称人员指经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技术工人指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或有关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第二章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
第三条 企业申请某一类别建筑业资质,同一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考核。
第四条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建筑业资质,同一人具有两个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资格)或专业工种的,可分别考核。
第五条企业申请工程监理资质时,同一人具有两个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注册在同一监理企业的,可分别考核,但不能同时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计算。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六条 审查人员应当对企业资质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履行审慎审查职责。
第七条 省住建厅应当加强企业资质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相关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提升审查人员的廉政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 省住建厅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注册执业人员开展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公开核查信息。探索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提升批后动态核查成效。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全文请前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看原文
总的来说,2024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需要在执业过程中保持高度的自律和合规。通过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管理办法》,监理工程师可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行业标准,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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