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监理企业资质审核新规定,监理工程师看过来!
近日,辽宁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补充通知,明确了相关规定和申报流程。对于监理工程师来说,了解这些规定至关重要,这些内容能够帮助企业顺利通过资质审核流程,通知如下: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补充通知
各市住建局、审批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
为持续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相关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由省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30日后到期的企业,应按照《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住建〔2023〕69号)相关要求,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交资质证书延续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延续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继续按照《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住建〔2023〕69号)相关要求,开展资质延续核查、报送工作。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临时证书(三换二)延续工作,另行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日
根据通知,由省厅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其有效期于2024年9月30日后到期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交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到期后再申请延续的一律不予受理。这一规定意味着工程监理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在到期前提交延续申请,否则将面临资质失效的风险。资质延续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监理工程师应协助监理企业梳理和完善各类材料,确保文件齐全且符合要求。
总之,辽宁省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新规定,为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学习和了解这些规定,助力工程监理企业顺利通过资质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