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检查结果通报,监理工程师面临考验

2024-08-16 10:42:23

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指出了多项在质量、安全和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工程项目的重要参与者,监理工程师必须切实履职,强化监督和整改,确保施工质量,维护市政工程的安全和环保,通报内容如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违规海砂专项治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六化”工作、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等,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市住建局于7月22日至23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度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综合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危大工程管控、“一带一帽”管理、施工消防安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安全教育培训、工地环境保护和现场卫生(扬尘防治、建筑垃圾处置、食品卫生等)为重点内容,共抽查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40项(其中,普通商品住宅项目11项、公建项目9项、装饰装修项目13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项、工业建筑项目1项),督查组现场抽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扬尘治理、监理单位等问题760条,开具执法建议书1份。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当地住建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立即整改。

总体上看,各地住建部门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统筹开展各专项行动,受检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基本落实主体责任,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情况基本受控。常熟市、苏州高新区在对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示范文本的宣贯、参建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作方面力度不足。太仓市、吴中区对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测工作的管控力度不足。


二、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

部分项目进场材料质保资料不全、复检报告滞后;缺少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报告;部分项目混凝土主体结构成型质量欠佳,存在孔洞、麻面、涨模等表观缺陷;现场未设置标准试件养护室;砌体墙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未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钢筋直螺纹接头丝扣长度不足,端部未切平。抽查发现苏州市草桥中学校新建综合艺体楼项目2-7轴2-A轴一层柱现龄期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33.1Mpa,与设计要求(C35)不符。


(二)施工安全

1.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部分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未记录隐患整改情况;项目经理带班巡查、安全员日常安全巡查流于形式。抽查发现常熟市2023A-018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工程(一标段)安全员安全日志与项目经理带班巡查记录所反映的现场施工作业情况不一致。


2.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部分项目外脚手架立杆悬空或基础松软;一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扫地杆未连续设置,步距局部偏大。抽查发现太仓市新建320585004205GB01631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起重设备档案管理混乱、记录内容与实际不符。


3.预防高坠措施落实情况。部分项目安全帽质保资料规格型号与实际不符、质量较差;移动作业平台安拆未安全技术交底、缺少验收记录、搭设与方案不一致;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部分装饰装修项目室内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抽查发现苏地2021-WG-31号地块项目(A区)-28#办公及商业建筑(含地下车库及停车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正处于赶工阶段,室内近百台登高作业车同时作业,登高作业工人安全带佩戴不规范。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部分项目灭火器喷嘴损坏、保险销丢失、合格证标签丢失、设置数量不足;氧气瓶等未放置专用库房。抽查发现常熟福晟源旅馆装饰改造工程疏散楼梯间内堆放大量可燃杂物;苏州市草桥中学校新建综合艺体楼项目、太仓市新建、320585004205GB01631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现场动火作业审批、监护、周边环境可燃易燃物清理不到位。


5.临时用电安全。部分项目临时用电台账不完整、方案编制不规范;电缆线随地拖拉无绝缘防护措施、垂直布线无强度补偿;末端电箱无编号和企业标识;地下室电缆涉水铺设。


6.晨会等教育落实情况。部分项目晨会教育未按照班组不同工种进行分类教育,安全交底内容宽泛无针对性。


(三)环境保护

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要求,未按要求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设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及“今日扬尘管控措施公示牌”;未按《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扬尘管控办〔2022〕24号)规定的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示范文本编制更新扬尘防治方案。


(四)工程监理

部分项目的监理规划、细则、旁站记录内容缺乏针对性;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未记录整改处置情况;现场在岗监理人数少于配备标准;监理记录仪配备不足,影像资料未及时上传质量安全监管平台。


三、存在问题较多项目

对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工程台账资料混乱、现场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工作未落实到位、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予以通报。

1.新建耐世特智能转向系统项目EPC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耐世特汽车系统(常熟)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祥;施工单位: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秦*;监理单位:苏州泰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凌*强。

主要存在问题:厂房内多处内脚手架无专项施工方案,涉嫌违反《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第2.0.3条规定。场内大量干燥易起尘裸土未覆盖,施工道路积尘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监理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流于形式,现场存在的问题长期未发现未督促企业整改,对场内明显扬尘污染问题视而不见。


2.大上海国际商贸中心三期南地块住宅项目(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地下车库、5#垃圾房、6#垃圾房、7#垃圾房)项目

建设单位:昆山市曹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叶*新;施工单位:浙江宏舜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光。

主要存在问题:电焊工蒯*龙、宋*纪持假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第三十条规定;深基坑方案按专家意见修改后未重新进行审核审批,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


3.苏州北建诚开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320585004205GB01631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1-3#、5-13#、15-23#、地库)项目。建设单位:苏州北建诚开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程*;施工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杨*义;监理单位:苏州和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芳。

主要存在问题:16#楼4层悬挑外架扫地杆距离超550mm,外露丝长超30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231J/T-2021)第6.2.5条;16#塔吊无安装告知手续,使用登记证上安装告知时间晚于安装时间,验收时间早于检测时间,涉嫌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六条;楼梯口防护无踢脚板,预留电梯口无防护,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第3.1.1条、第3.2.3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坚决落实问题整改。各相关工程参建企业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消除各类质量安全环保问题隐患。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受检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行为,要进一步调查取证,严格依法处罚到位,并按规定公开处罚信息。各地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复查和调查处理情况(盖章PDF扫描文档)请于8月2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质安处。


2.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检查结果,认真梳理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统筹推进各专项行动,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加强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建筑材料信息归集和见证送样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晨会”制度落实、危大工程管控、动火作业等消防安全管理、高温天气防范和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


3.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和高温时段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完善高温施工工作制度,制订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严格夜间施工的审批、人员值守、安全巡查等工作。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缺位的,采取警示约谈、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的,将线索移送给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