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助力:菏泽住建局建筑市场质量检查启动

2024-08-17 10:58:41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建设的守护者,需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升工程建设水平,助力城市建设的规范和高质量发展,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鲁西新区规划建设局,牡丹区、曹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7月至11月。


二、检查范围

1.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建工中心);

2.在全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23〕1号)中涉及到的相关企业;通过总部经济政策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资质条件和经营状况);

3.菏泽市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市场各方主体

1.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人员配备达标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要求,是否涉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容;

3.项目施工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注册建造师、监理师证书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情况,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情况,安全员配备情况;

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6.各方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二)县区主管部门

1.《菏泽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县区主管部门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以及信用管理情况,包括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以及不良信息录入情况;

2.对进场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情况,包括相关文件、监督执法记录,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督查、整改落实记录;

3.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4.市级主管部门对县级主管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情况,包括相关文件,发现问题整改建议、督查和整改落实记录;

5.对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问题的追踪整改以及处罚情况;

6.对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核查情况。


四、进度安排

(一)部门、企业自查自纠。7月20日前,各县区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8月1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督导组,对县区主管部门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查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工地数量不低于5%。

(三)省级督导抽查。9月1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督导组,对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各市。

(四)整改落实。10月15日前,县区主管部门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项目进行处罚并记录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上述情况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要求

1.各县区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填写完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被抽查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3.被抽查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项目抽查记录表》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4.抽查时,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抽查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企业或项目部,另一份留存主管部门);

5.县区主管部门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抽查随机暗访

检查全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暗查,市级暗访暗查结束后通知县区县区主管部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对其检查行为进行督查。


(三)按时进行报送

各县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同时梳理提供本县区在建项目清单和建筑业、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名单,于7月12日上午11:00前上报。

对于下达整改处理通知书的项目,各县区要认真督导闭环整改并跟踪复核。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按照程序实施处罚,问题整改处罚情况,于15日内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严明检查纪律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了提升自身能力和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契机,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参与并配合检查,严格履行职责,助力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和优化,加快实现菏泽市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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