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滁州住建强化施工现场考勤管理,监理工程师履职成焦点

2024-09-02 15:56:39

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变得尤为重要。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的通知》,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切实到岗履职,监理工程师在此背景下要积极到岗履职,强化诚信执业,共同推动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琅琊区、南谯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经开区建设局,中新苏滁建设房产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做好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考勤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键岗位人员范围

(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

(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建造师、安全员;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员。


二、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要求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月度到岗考勤率不低于7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月度到岗考勤率不低于60%(如在我市有两个以上项目,单个项目考勤率不低于3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不低于70%。总包单位负责在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信息录入及考勤管理工作。考勤数据以“滁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为准。


三、关键岗位人员有效考勤时间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每天在规定时间内打卡考勤不得少于两次,当日最早和最晚考勤时间间隔不低于4小时,即视为当天考勤满勤;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为无效考勤,按当天缺勤计算。


四、关键岗位人员动态管理

各在建项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工作,对已变更、请假、离场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及时在“滁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中更新,避免因人员信息处理不及时导致项目考勤率不达标。

原则上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深大基坑开挖支护、附着式脚手架升降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请假或缺勤。


五、加大惩戒力度

(一)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依托实名制考勤数据,对存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参与实名制考勤、考勤时长严重不足、考勤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项目,加大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查处力度,证据充分的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二)实行信用惩戒

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不达标的项目,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扣除责任单位相应信用分,纳入各级执法检查必查范围,适当提高检查的比例和频次。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参与实名制考勤或考勤不满足要求的,同时扣除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信用分值。


(三)开展资质动态核查

对项目管理不力,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动态核查未通过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报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市外企业的,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可通过住建部“四库一平台”查询其注册人员情况,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的,可发函将企业存在的问题函告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总之,滁州市监理工程师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通过严格的考勤管理和诚信执业,监理工程师能够为滁州市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推动行业的持续进步。

来源: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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