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住宅安全升级:揭秘监理工程师的关键角色!
为保障南城县住宅工程的质量,近日,南城县发布了《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监理工程师将在这一关键行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将深入解读该方案,分析南城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提供实际操作建议,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南城县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建办文[2024]134号)精神,为强化质量意识,切实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作方针,大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促进我县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投诉大幅度减少,住户满意度明显提升。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以找准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为思路,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我县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到2025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治理范围:设计阶段和在建阶段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治理重点:渗漏、裂缝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室内墙面空鼓开裂;
(2)外窗渗漏;
(3)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4)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地面开裂渗漏;
(5)排烟气道串烟;
(6)地下室开裂渗漏;
(7)屋面渗漏;
(8)外墙外保温墙面开裂渗漏;
(9)栏杆、扶手高度不达标,安装不牢固;
四、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南城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组成如下:
组长:廖*成(南城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峰(南城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周*明(河东、城北片区片长)
万*(工业园区片区片长)
李*珊(城南片区片长)
刘*华(乡镇片区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成员为相关监督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
1、制定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召开专题工作会和座谈会,动员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按《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建办文[2024]134号)执行。
2、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宣传,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群众受益、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推进
1、以渗漏、裂缝为治理重点,专项整治覆盖率达到在建项目的100%;
2、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规范、技术措施的宣讲、培训、参观学习。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防治质量常见问题能力水平。
3、结合南城县实际情况,由县住建局牵头,研究制定符合南城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技术措施,编制专项治理手册,稳步推进质量常见问题的全面治理。
4、每年创建1个以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树立一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标杆。
(三)深化治理
1、以水电安装、节能保温为重点,专项整治覆盖率达到在建项目的100%,继续开展渗漏、裂缝专项治理。
2、实施质量样板引路,应在施工现场制作质量实物样板、样板间、样板层。对相关施工工艺及关键部位(如地面、墙面、屋面、顶棚、门窗、散水、外墙节能、防水等)的施工工序和构建做法作出详细说明和发展,实现施工工艺规范化、操作流程标准化、质量要求直观化,促进施工技术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一步提高施工技能,起到样板引路作用。
3、严格质量验收制,强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将质量常见问题消除在竣工验收前。
4、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或修改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先讲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讲施工管理方法。
(四)总结推广
1、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全面推广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先经验。
2、进一步制定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转为常态化、并以此带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切实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项目、落到一线,落到实处。各在建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制定细化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明确治理责任。1、建设单位:要压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督促其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防治工作。在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明确专项治理的奖罚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及时协调解决设计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施工单位的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的专项治理评估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审查内容。2、设计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结合《江西省住宅工程开裂、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指南》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深化细部设计,涉及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要明确设计详图和施工做法,并做好设计交底。3、施工单位:要明确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细化施工技术措施,制定包含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技术要点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专项治理技术要点内容,积极推广与应用先进施工工艺,强化技术交底和现场检查,加强专项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施工过程中,工程完工后,应组织自评自改并形成专项治理自评报告。4、监理单位:针对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工前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技术内容。施工中要针对专项治理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治措施。工程完工后,应提出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评估报告。5、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其他参建方:要有关执行国家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措施。
(三)加强监管。1、抓好自查整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和本地区群众质量投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加强监督力度,严格质量标准,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见实效。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在建住宅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责任主体积极参与,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及检查要求(详见附表),全方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自查边整改,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限时整改,逐项销号。各地可结合2024年度全省住建领域“质量月”活动,选树一批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并组织开展观摩学习。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作为住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各参建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质量常见病防治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把专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监督计划,通过抽查、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常见问题和隐患。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评估、设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考评为主要方式开展。未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的住宅工程项目应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的不予竣工验收,一律不得推荐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
(四)实施信用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将专项治理情况列入各类工程评优考核内容,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企业和住宅工程不能参加各类评优。对专项治理成绩显著的示范工程进行表彰,计入企业良好行为记录;对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工程存在较多质量常见问题特别是引起质量投诉的企业,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进行通报批评。行为记录纳入建设信用评价管理体系。
(五)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住建局每季度应开展不少于一次专项治理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内容,通过检查、督查,指导和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六)加大宣传指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提高社会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关注度和认同感。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社会支持、监督、参与的良好氛围。
(七) 建立工作报送制度。各在建项目在10月25日前报专项治理整治方案和联系人员名单;在每季度末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每年度(12月31日前)进行一次年终总结,总结分析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质量现状趋势。专项整治方案、联系人员名单、小结、总结报送到南城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南城监理工程师在保障建筑质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积极参与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将不断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和行业信誉,推动南城县住宅工程水平不断提升。希望每位南城监理工程师都能做好本职工作,为南城县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 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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