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各地防疫须知汇总
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时间是3月13日,考前一周(3月8日至3月13日),考生可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另外,教资考试各地区还对防疫方面作出要求,优路教育整理如下:【准考证打印入口及安排】
| 地区 | 疫情防控须知 |
| 黑龙江 | 1.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身处因疫情原因实施地方管控地区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2.自我健康监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2月27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每位考生每科目填写一张,附件1)。承诺书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在考试当天每科考试进入考点时必须上交。3.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科目三为考前30分钟),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及考场时,须摘除口罩,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吉林 | (一)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并为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考生本人要提前了解当地政府的相关防疫规定,为执行相关规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 (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具体下载说明附后)。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生需自备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除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以外,还需要通过手机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和本人填报的《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进入考场后需提交《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主动接受入场检查。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直接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考生参加第一科考试进入考场时将《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交给监考员。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面试考区所在地政府、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详情看考试公告第五条】 附件: |
| 辽宁 | 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当天每科考试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同时出示辽事通和国务院行程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附件: |
| 北京 | 一、北京各考点在校考生原则上分配在本校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你所在学校(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携带本人签字的《健康声明书》(见附件)参加考试。 考点校在校生须从考前第14天(2月27日(含))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主动向本人所在学校报告。 二、其它考生(社会考生和本校非考点的在校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3月7日(含)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考点负责核验。本次考试将于3月7日至11日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具体安排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考试报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天津 | 1.考生可随时登陆“招考资讯网”()下载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须在2月27日前,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见附件1),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参加多场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多份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未带符合要求的健康卡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在2月27日前,根据推送短信提供的地址登录教师资格考试健康系统并如实填报。未如实填报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14天申领“天津健康码”(申领方法1:进入支付宝→搜索小程序“津心办”→点击“健康码”→填写健康信息并确认提交→申领成功;申领方法2:下载“津心办”APP并注册→点击图片滚动页面的“健康码待领取”→填写健康信息并确认提交→申领成功),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以便我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分别在考前14天和考前3天监测健康码状态。 【详情查看通知】 附件: |
| 河北 |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公告之日起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此外,考生每场考试都须提交一份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4),此两项可以是复印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详情看考试公告第九条】。 附件: |
| 山东 |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请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健康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详情查看考试公告】 附件: |
| 安徽 |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2月27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一),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自3月13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的,禁止参加考试。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江苏 | 1.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 2.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参考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1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2.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2.3共同居住人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3.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上海 | 一、考前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2 月 27 日前(考前 14 天),考生须打印《2021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见附件 ,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建议考生考前 14 天若非必要不要离沪。考生考前 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或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在考前 14 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 14 天内出现体温≥37.3℃的考生,须持考前 7 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考点工作人员。 5.考生须自备口罩,入场时,除核验身份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如中途离座去厕所,须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浙江 | 1.考生须提前两周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色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浙后的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如出现相关症状(体温异常<≥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之一者),须在定点医院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需从考前14天起,自行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报名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须依照《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可下载)上所列的项目自行筛查,如出现“考生自行填写、主动申报”栏目中所列的有关情况的(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前2周内出现过有关症状的、是既往感染者的、是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考前2周有流行病学史的、是须做核酸检测者的等),应如实填写,并按本人报名参加考试科目数打印1至3份,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主动上交给健康监测人员。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福建 | 1.防疫须知:请考生仔细阅读《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防疫须知》(点击打开),认真做好个人卫生及防护工作。 2.考生须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对于“七类考生”(详见《防疫须知》)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湖南 | 1.考生须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2月27日—3月12日),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并签字。考生持此表方可进入考点,每单元考试进入考场时,均须将一份填写完整的体温监测表交给监考老师。 2.考生须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申领电子健康卡,凭绿码方能参考,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交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湖北 |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 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附件: |
| 河南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上半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 考生按照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测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表,见附件防疫须知),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生须携带体温监测表参加考试,并在每一个考试单元上交(每科一张)给所在考场监考人员。报名结束至考试前,请考生持续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及“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如考试安排及防疫要求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附件: |
| 江西 | 做好个人疫情防护。考生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自2月27日起,每天自行进行体温监测,做好个人防疫工作,打印并如实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在打印《准考证》后在“特别提示”区域如实承诺并签名,经考场监考教师审查确认、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广东 |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4)要求,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下载: |
| 广西 | 1.考生应于考试前申领“广西健康码”。从2月27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点前须进行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测量,为避免交通拥堵以致耽误考试,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携带准考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考点。考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 3.“广西健康码”申领方式 直接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选择任意一个APP或小程序申领。
【详情看通知】 |
| 海南 |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考生守则,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考试前7天(或14天,根据考试时疫情发展情况确定),考生可通过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海南政务大数据公众号、码上办事APP、支付宝、椰城市民云等方式登录海南省健康一码通系统进行每日健康打卡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在考场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身份核验时需摘下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 4.考生进入考点须首先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考点张贴)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存在异常情况的须进一步检测行迹 5.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 6.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7.测温后领取手机专用信封,在进入考场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关闭装入手机专用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和座位号,安检进入考场时将信封袋交给监考员,考试结束后待监考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发回考生本人。 8.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1)所有考生均须建立健康码并在考前7天连续进行健康打卡,没有本人健康码或不进行健康打卡的,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入场前进行体温测量时,经确认发热(体温超过37.3℃)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在普通考场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健康码不为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②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③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其中第1、13天分别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
| 云南 | 本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和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制定了《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1),所有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承诺后报名和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7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微信公众号“云南卫健委”申领健康码,如健康码为黄、红码者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附件: |
| 贵州 | 一、考前健康监测 (一)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2月27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区。承诺书在参加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考区保留3个月备查。 (二)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备,填写《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县级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县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四川 | 一、考前准备-做好健康监测 1.填写“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2月27日开始,根据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要求,做好身体健康监测。考生需在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自我监测,并填写《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如实记录体温。《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需上交,每位考生每科目上交一张。 2.有效“健康二维码” 考生应在考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经当地政府认证的官方平台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简称“健康码”),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 3.有效健康证明 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活动轨迹的考生,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试时须出示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有效期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参加考试。若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重庆 |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每场考试交一张。 (二)温馨提醒 1.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场安检时,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摘掉口罩核验身份信息,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应试。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试安排。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附件: |
| 陕西 |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前14天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详看相关公告】 |
| 甘肃 | 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签字确认的《健康情况声明书》和打印考试当日或前一天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截图(即“绿码”)入场。 一、考前准备——做好健康监测 1.签署“声明书”,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打印《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及《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自2月27日开始,考生须每日做好身体健康监测,记录体温,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 2.申领“绿码” 通过微信公众号“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申领健康码(简称“绿码”)。搜索“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点击“出行码”→点击“健康出行码申领”→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图、打印、签字。 3.境外、非低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来甘返甘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 考前14天内从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的来甘返甘考生,须全员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疫情重点地区返甘的考生须进行14天居家隔离。考生须在进入考点时,提交由省内疾控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预约检测,务必于参加考试前取得核酸检测报告。 【详情看通知】 附件: |
| 宁夏 |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登记表和声明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二)“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是考生入场考试的凭证之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 (三)请考生严格执行考区及考点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未尽事宜请咨询报考考区。如因个人原因致无法考试的,责任考生自负。 附件: |
| 青海 | 一、考前准备——做好健康监测 1.签署“承诺书” 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入通知公告栏目查看笔试疫情防控须知并下载打印《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自2月27日开始,考生须每日做好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 2.申领“信康码” 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搜索“信用青海”一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一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一点击“申领”一点击“确认提交”一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图、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签字。 3.查询“通信行程卡” 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通信行程卡,按提示要求注册查询个人行程数据,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屏、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签字。 4.考前14天内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 参加笔试前14天内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考生须在考前7天内在省内医疗、疾控机构(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进行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来青返青考生无须进行核算检测;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在省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请考生务必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考生须提交由省内医疗卫生或疾控机构机构出具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预约检测,务必于参加考试前拿到核酸检测报告,否则由此造成不准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详看通知详情】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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