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广东惠州龙门县2021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21-06-18 18:23:07

  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结束,考生就可以领取证书了,优路教育整理相关证书领取信息。

  关于领取龙门县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公告

  各申请人:

  龙门县2021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1年6月21、22日(共2天)正常办公时间

  二、领取地点

  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三、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四、领取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1本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五、领取要求

  1.领取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材料。

  2.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3.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签名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领取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管好,遗失责任自负。

  4.领取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凭“粤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到指定地点领取材料,中、高风险地区须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领取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出入、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52—7781313。

  附件: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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