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目前我国有几种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基本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的规定执行。
认定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问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考试合格证明(免试人员不包含此项)、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或认证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以上材料经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环节不需要提交证书原件。除以上材料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还需要按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于认定过程中上传个人承诺书等。各省份认定要求的材料另有规定的,以本省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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