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条件汇总

一、受理范围
1.当地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当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
4.当地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当地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当地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序号 |
地区 |
报名条件 |
1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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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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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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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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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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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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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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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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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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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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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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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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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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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江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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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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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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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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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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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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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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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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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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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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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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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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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西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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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陕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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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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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青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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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宁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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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新疆 |
综上所述,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条件涉及学历层次、资格证明、教育教学能力、思想品德等多个方面的要求,旨在选拔出具备高素质、高能力的教育人才,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考生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之前要仔细阅读所在省份的认定条件,确保自己满足。我们期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顺利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为我国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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