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2025年上半年鞍山市教资认定条件,轻松认定
2025年上半年,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启动,为确保认定过程的公平、公正与有效,根据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认定对象范围、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予以详细说明。
一、认定对象范围
根据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2025年上半年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范围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户籍或居住地在辽宁省的人员:申请人需持有辽宁省的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辽宁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这些学生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驻辽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和武警也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中国台湾省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要求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需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人需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该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
申请人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和心理素质
申请人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
(五)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申请人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申请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犯罪记录。港澳台居民需自行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可与辽宁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七)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需按要求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签名须用正楷,不能作虚假承诺。
三、认定流程
网上申请: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
审核与公示: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
发证:公示无异议后,认定机构将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免试认定政策: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教师资格。
体检标准:体检需符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相关规定。
港澳台居民特殊要求: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根据具体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鞍山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一项严谨而细致的工作,需要申请人严格按照认定条件准备材料,并遵循认定流程进行操作。通过此次认定,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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