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啦!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正式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对认定流程作出重大调整。根据新安排,上海将原有的全年两次认定调整为上半年两次、下半年一次的频次,旨在通过优化时间节点分布,进一步满足广大教师的认证需求。此次调整不仅体现了教育行政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心,也为申请人提供了更灵活的时间选择空间。市教委特别强调,首批次认定信息填报将于4月1日启动,第二批次则安排在6月6日至16日,双轨并行的机制为因故错过首批次的申请人提供了补救机会。
上海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为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效能,进一步服务广大申请人,本市自2025年起对教师资格认定频次进行调整,即认定工作由往年上、下半年各一次调整为上半年两次、下半年一次。
二、时间节点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上填报认定信息时间为2025年4月1日-4月10日;
详情请点击:上海市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上填报认定信息时间为2025年6月6日-6月16日。
详情请点击:上海市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注:
未能在第一批次按时填报认定信息的申请人,可在第二批次填报认定信息申请认定。
因未体检、未体检复查、体检复查结果待定、材料不符而未能在第一批次成功申请认定的申请人,无需在第二批次认定时重复填报认定信息,可根据第二批次认定的时间节点继续完成体检、体检复查或补充材料进行申请认定。
根据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的统一安排,持2025年获得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请于第二批次填报认定信息申请认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市教委提醒广大申请人,认定工作各环节均有时效要求,建议提前完成体检、材料准备等前置程序。特别是持有2025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严格遵循第二批次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此次认定流程的优化,既彰显了上海教育服务效能的提升,也传递出对教师队伍准入机制严谨性的坚持,为构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梯队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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