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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调剂复试及录取细则江苏省复合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23-12-21 17:35:46

我中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校刚

副组长:汤晓斌

成员:陶海军 林开杰 常焜 陈飞达 郑菁华 张浩然 刘初阳 庄坤 

秘书:卢小琳 刘燕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石勇

成员:庄晓舒 潘蕾 刘劲松 胡晓玉 丰俊东

 

三、接收调剂条件

1、接收调剂的专业、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

名称

总分

政治

理论

外语

业务

课一

业务

课二

招生

指标

学习

方式

085600

材料与化工

273

38

38

57

57

10

全日制

085800

能源动力

273

38

38

57

57

5

全日制

 

2、接收调剂申请条件

1)报考材料类、化工类、核工程类相关工科专业或相关专业学位的生源可申请调剂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专业的复试。

2)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我院一个调剂专业。所有考生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并在学校发布的统一时间段内进行。

3、调剂复试办法

1)调剂报名结束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报名人数、考生分布、生源质量、学科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2)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方式采取:综合面试;

3)学院视考生申请和接收的具体情况,确定调剂工作的后续安排、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调整相关专业接收计划。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1)需审核: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

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学籍学历异常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采取考生提交资料,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审核的方式,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

 

五、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形式采取线下面试方式。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英语(50分)、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250),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水平测试可以采取翻译、听说等方式;专业知识的考核可以采取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绘图等形式。

3)复试基本流程及要求

①各学科(学位类别)成立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至少1人具备良好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负责考生英语水平的测试,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确定,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

②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并填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

⑥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a)面试考生现场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b)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c)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d)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参加面试时,考生可展示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材料。⑦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所有面试过程和要求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范》进行。

4)复试纪律要求

①复试试题及其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②考生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违纪予以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③本年度有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生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学科(学位类别)的所有复试及录取工作。

④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签订《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⑤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录取工作

1.录取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给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按各招生专业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其他事项

1)所有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录取流程。

2)每个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学院在考生入学前确定并统一上报录取考生导师。

 

七、时间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航空航大大学将军路校区

联系人:刘燕

联系方式:52112904

监督电话:52112913

江苏省复合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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