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复旦大学国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确定复试名单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剩余招生计划数如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收人数 |
| 30200 | 政治学 | 7人(其中01-06方向2人) |
| 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5人(其中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3人) |
| 140200 | 国家安全学 | 1人 |
| 35500 | 国际事务(专业学位) | 11人 |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
本学院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都进入复试。
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 120%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成立复试专家组
学院按政治学专业01-06 方向、政治学专业07-13 方向和国家安全学、公共管理学、国际事务(专业学位) 专业分别成立复试专家组,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加复试。每个复试专家组不少于 5人。
三、审查报考资格
按照《复旦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 1份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应届生的学生证。
4.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专业对学位有要求的考生)。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认证书》)。
6.同等学力考生应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报考条件”中的规定,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7.在读研究生提交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应在复试时出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没有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于人才计划”专项考生,应在复试时提交《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于复试时现场交院系审查。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四、复试安排、考核内容、提交材料等要求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进入复试/未进入复试结果将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暂定3月26日左右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政治学专业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01-06 方向笔试科目为“中外政治思想史”,07-13 方向和国家安全学笔试科目为“近现代国际关系史(含外交史)”。公共管理、国际事务专业复试为面试。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和外国语水平。
4.每名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5.复试面试时间:4月2日下午 13:30。政治学专业复试笔试时间:4月2日上午9:00-10:30。
复试地点:具体安排见报考服务系统复试通知。
6.考生应在参加复试前两天提交本人学习科研经历电子版至zwd@fudan.edu.cn 邮箱。
7.考生抽签决定复试顺序,每位考生应在复试时间开始前 15 分钟到指定复试地点抽签。
五、考生成绩评定
考生的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计算公示如下:
政治学专业复试成绩=30%*复试笔试+50%*专业知识+20%*外国语水平
国家安全学专业复试成绩=30%*复试笔试+50%*专业知识+20%*外国语水平
公共管理学专业复试成绩=70%*专业知识+30%*外国语水平
国际事务(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成绩=70%*专业知识+30%*外国语水平
六、复试结果通知时间及方式
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七、复试纪律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学院发布的考生须知等材料,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复试试题内容等保密,在本学科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对复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 个月内,学校和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考生咨询方式和监督申诉渠道
考生咨询/监督申诉方式:研究生办公室,咨询邮箱:zwd@fudan.edu.cn,监督申诉邮箱:sirpazb@fudan.edu.cn。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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