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信息】2024年华中科技大学口腔医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结合华中科技大学口腔医学院的专业特点,制定了如下的复试工作:
一、口腔医学院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方向) |
学习方式 |
已接收推免数 |
拟招考计划数 |
上线人数 |
是否接受调剂 |
|
100300 |
口腔医学 |
全日制 |
5 |
5 |
3 |
是 |
|
105200 |
口腔医学 |
全日制 |
1 |
11 |
20 |
否 |
|
备注 |
另有专项计划上线考生9名,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8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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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凡报考我院且单科和总分均达到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学校划定分数线入围复试。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 “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栏目公告。
2、【院内调剂】100300 口腔医学专业学硕(全日制)在一志愿复试后,接受院内一志愿复试后未能计划待录取考生的调剂申请。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及复试后的成绩排名,在计划内顺次调剂待录取。考生须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的调剂公告完成教育部调剂系统的相关手续。
二、复试流程
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一)学院复试包括 2 个环节,时间和安排如下表
| 日期 | 时段 | 复试环节 | 地点 | 备注 |
| 3月29日周五 | 晚上18:00-21:00 | 专业技能考核(所有专硕考生) | 医学院特 1 栋口腔医学院教学实训基地 | 请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 30 分钟在口腔医学院会议室候场。 |
| 3月31日周日 | 上午9:00-14:00 下午15:00-21:00 | 综合面试和英语面试 | 同济医学院 PBL 楼3 楼 25 小教室 | 请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 30 分钟在同济医学院2号教学楼一楼 2 大教室候场。 |
(二)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学位专业技能考核 4 个部分。
1、学术学位考试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理论知识测试
在面试中以口头提问方式进行。内容为口腔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形式为 2 道简答题。面试时,考官根据考生的类型,将口头问答题目信封排放在桌面上,由考生指定选择一个信封,考生根据题目要求进行作答。答题时间为 5-6 分钟。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考生个人陈述 2-3 分钟(中文),个人介绍的包含内容不限于学业背景、科研活动或经历、个人兴趣等。考官将对考生的专业思维及相关能力进行提问,并通过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约 5-6 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约 2-3 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特长等。考官与考生进行英语对话交流,并用英语对考生进行简单提问,考生用英文回答,约 2-3 分钟。
2、专业学位考试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在面试中以口头提问方式进行。内容为口腔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形式为 2 道简答题。面试时,考官根据考生的类型,将口头问答题目信封排放在桌面上,由考生指定选择一个信封,考生根据题目要求进行作答。答题时间为 5-6 分钟。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因操作场地要求,定于 3 月 29 日晚上进行)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考生个人陈述 2-3 分钟(中文),个人介绍的包含内容不限于学业背景、科研活动或经历、个人兴趣等。考官将对考生的专业思维及相关能力进行提问,并通过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约 5-6 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约 2-3 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特长等。考官与考生进行英语对话交流,并用英语对考生进行简单提问,考生用英文回答,约 2-3 分钟。
三、复试成绩计算及待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一)学术学位具体分值为:专业理论知识测试满分为 40 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 4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 20分。
(二)专业学位具体分值为: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 40 分(含专业理论知识 20分、专业技能考核 20 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 4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 20 分。
(三)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 60%,复试成绩占 40%。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将按学术型/专业型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公示。总成绩公示时间为 5 天,公示网址见官网的“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栏目公告。
【评分规则】如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复试成绩排序;如复试成绩也相同,优先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排序。
四、其他
(一)公示期间,考生可实名向学院监察组进行监督和申诉。
1、监察组联系人:周老师。
2、电话:见官网。
3、邮箱:541116647@qq.com。
(二)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复试不合格(复试总分小于 60 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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