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以下是宁波大学医学部的复试工作安排,现将复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专业招生计划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总计划 | 已录推免数 | 统招普通计划 | 备注 |
| 100100 | 基础医学 | 全日制 | 28 | —— | 28 | 含智能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研究院 2人 |
| 100200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 | 34 | —— | 34 | |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全日制 | 12 | —— | 12 | |
| 105101 | 内科学 | 全日制 | 78 | —— | 78 | |
| 105102 | 儿科学 | 全日制 | 6 | —— | 6 | |
| 1051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全日制 | 9 | 1 | 8 | |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全日制 | 2 | —— | 2 | |
| 105107 | 急诊医学 | 全日制 | 2 | —— | 2 | |
| 105111 | 外科学 | 全日制 | 77 | —— | 76 | 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人 |
| 105115 | 妇产科学 | 全日制 | 6 | 1 | 5 | |
| 105116 | 眼科学 | 全日制 | 4 | —— | 4 | |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全日制 | 8 | —— | 8 | |
| 105118 | 麻醉学 | 全日制 | 9 | —— | 9 | |
| 105119 | 临床病理 | 全日制 | 2 | —— | 2 | |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全日制 | 9 | —— | 9 | |
| 105124 | 超声医学 | 全日制 | 2 | —— | 2 | |
| 105300 | 公共卫生 | 全日制 | 22 | —— | 22 | |
| 105500 | 药学 | 全日制 | 19 | —— | 19 | 含新药技术研究院7人 |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将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承诺。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要求已在医学部官网“研究生招生栏目”的“宁波大学医学部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中发布。
(三)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1、一般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2、第一志愿复试差额为 120%,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人数按进位计算, 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3、调剂复试差额一般不低于 150%,具体比例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复试安排将在医学部官网“研究生招生” 栏目另行公布。
2、复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一般为专业知识测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主要包括专业与综合面试(部分专业含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思想政治面试等。思想政治面试单独进行,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和专业与综合面试一并进行。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
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 分钟。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 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需单独计分。
6、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分数线公布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我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于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以快递(仅限顺丰快递)的方式邮寄至如下地址:
收件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见官网。
快递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 818 号宁波大学医学部至真小楼 302。
(五)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
①无临床技能操作的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面试成绩×0.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②有临床技能操作的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面试成绩×0.8+临床技能操作成绩×0.2)×0.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2、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3、所有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均至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
三、录取办法
(一)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考察衡量考生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志愿、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再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2 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初试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录取。
(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满分为 100 分)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者有追加招生计划,则按该专业复试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当时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部信息公开网址:见官网
学部咨询电话:见官网。
学部申诉电话:见官网。
五、复试时间安排
| 日期 | 时间 | 复试内容 | 备注 |
| 4月1日上午 | 8:30—11:00 | 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 全体考生 |
| 4月1日下午 | 14:00—16:00 | 笔试科目考试 | 全体考生 |
| 4月2日上午 | 8:00— | 思政面试 | 全体考生 |
| 4月2日—4月3日 | 8:30— 13:30—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 | 各专业复试组 |
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医学部官网研究生招生栏目的通知,复试期间考生凭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入校。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七、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
宁波大学医学部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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