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2025年上半年软考合格证书领取中!8月8日截止
优路教育了解到:202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济宁考区合格人员证书开始发放啦!本次证书领取主要采用邮寄和现场领取相结合的形式发放。关于重要信息点优路教育帮你总结出来啦:
| 领取方式 | 申请 / 领取时间 | 申请/领取地址 |
| 邮寄领取 | 2025年7月14日至7月23日 | 网址链接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
| 现场领取 |
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各区县人事考试中心 |
温馨提醒:为了帮助大家了解2025年上半年软考各省市证书领取时间相关通知,建议大家可以点击文章上方的【立即预约】填写相关信息,即可预约省份证书领取通知的短信提醒。

关于办理2025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5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下发至我市,为方便大家快捷办理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服务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23日。
2、证书邮寄系统网址:
(网址链接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3、邮寄服务相关事宜:
(1)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使用实名制邮寄。
(2)邮费根据济宁市邮政速递政务类邮件价格标准收取。邮费采用到付方式,收件人签字后支付。
(3)证书邮寄申请系统需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收件地址及电话等个人信息,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如有问题请联系:0537-2967273。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证书邮寄申请系统操作指南.pdf)
4、邮寄期间可到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需要者可添加微信服务号,预约、咨询证书办理相关事宜。
(二维码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二、现场办理
考生可于邮寄时间截止后,到各报名点现场领取。
现场办理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办理地点请按照附件名单中报名点地址领取,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需要提供代办人和考生本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
报名点代码 |
名 称 |
地 址 |
办公电话 |
|
1370802 |
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B305) |
5661305 |
|
1370835 |
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济宁市兖州区人防消防办公中心扬州路2 号810房间 |
3424039 |
|
1370834 |
曲阜市人才服务中心 |
曲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4492650 |
|
1370836 |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715室 |
4365372 |
|
1370837 |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702室 |
5258536 |
|
1370838 |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微山县昭阳街道昭阳湖路9号创达商务大厦B座7楼708-2 |
8227386 |
|
1370839 |
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鱼台县湖凌三路与观鱼大道交汇处孝贤大厦19楼1916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6211905 |
|
1370840 |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金乡县金城大厦13楼1314室 |
8709221 |
|
1370841 |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嘉祥县呈祥街3号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10楼1003室 |
6987017 |
|
1370842 |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C412(新世纪路996号) |
7211106 |
|
1370843 |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梁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三楼3068室 |
13355130910、7367006 |
|
1370820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
科技馆C区高新区市民中心大厅二楼43号窗口 |
2363862 |
|
1370833 |
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侧北湖区社会事务科 |
3297994 |
|
1370844 |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
济宁经济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3楼最东边专技科 |
6990743 |
|
1370848 |
兖矿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邹城市凫山街道兖矿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称考试科(安康小区院内) |
5382508 |
三、电子证书
2025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同时上线,急需用证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下载。
四、特别提醒
1、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统一回收销毁。请考生相互转告,及时领取。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2021年度及以后上线电子证书的,不再受理补发。
2025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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