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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5-02-16 16:13:21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自治区直属机关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公开选调职位为副处长和四级调研员职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见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 报名范围

(1)全区设区的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区设区的市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全区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单位)中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自治区机关(单位)设在设区的市以下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2.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5)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实际在岗工作1年以上,借调到上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6)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7日后出生)。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2月。

公开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明确的资格条件为准。

(二)公开选调

1. 报名范围

全区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央驻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国有企业人员:现任中央驻桂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直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自治区直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设区的市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报考副处长、四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聘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均不含低职高聘人员。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均不含低职高聘人员。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7日以后出生)。确因工作需要,可以限定或放宽年龄要求(具体报考年龄见《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一般应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表现优秀。

(6)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或者任现职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2月。

公开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明确的资格条件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cn)、八桂先锋网(.cn),通过公布的《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查询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专业学科类别和具体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cn)进行,不收取报考费用。

1.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2月17日8:00至2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任免机关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月25日18:00前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推荐表》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层次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2. 资格初审。遴选和选调机关依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完善报考资料或改报职位。因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处于试用期、任现职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选调程序,不再作为本次遴选或选调人选。

(三)开考比例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人数应达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部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其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遴选、选调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遴选、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2025年3月12日8:00至面试当天8: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计分,具体权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

(一)笔试

笔试由自治区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

1.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16日(周日)上午9:00—12:00。

地点:南宁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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