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新篇章:黑龙江特殊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在黑龙江发布的《特殊食品经营合规指引》中,对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做出明确的管理规定。据了解,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监督管理培训制度。
在《特殊食品经营合规指引》第八条 从业人员管理中有如下几条规定:
1.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
2.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3.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实施年度培训计划,进行特殊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留存相应记录。
4.属于法律规定禁止从业情形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黑龙江《特殊食品经营合规指引》的发布,无疑为当地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通过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严格的监督管理培训制度,企业能够确保特殊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对于从业人员的严格管理,也体现了对特殊食品行业的重视和负责。相信在这些规定的引领下,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将会更加规范、有序地运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特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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