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务主管 | 1 | 1.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3.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民法典》《公司法》,了解股权投资,熟悉资本市场各项政策法规;熟悉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熟悉国家有关合规管理的相关标准及要求。4.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和办公软件的应用;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沟通、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 硕士研究生 | 10年以上 | 15000-30000元/月 | 面议 | 岗位描述:1.负责履行海工院青岛地区法务管理工作职责;2.负责编制海工院法务相关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海工院法务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海工院规章制度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工作并监督执行;4.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工作;建立完善海工院法务、合规、内控及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5.负责审查海工院经济合同,负责海工院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审查;6.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子公司法务与风险控制工作,并对所属子公司的法务与风险管理工作提出考核建议;7.负责外聘律所的选聘、考核及管理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待遇:面议 | 1.有大型央国企法务部门管理经验者优先。2.中共党员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