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经济开发区幼儿园食堂炊事员招聘公告
根据海盐经济开发区幼儿园食堂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炊事员,具体事项如下:
01< 招 聘 人 数 >
食 堂 工 作 人 员:5名
02< 招 聘 条 件 >
1.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具有海盐县户籍,50周岁以下女性,在报名前取得初中及以上学历。
3.已经是海盐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编外岗位合同工的不得应聘。
4.具备履行食堂炊事员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如:会制作各类面点、糕点以及中餐烹饪等。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史及其他重大疾病史,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6.工作热情积极,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服从安排,善于团队协作。
7.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持有营养师证、厨师证、面点师证的优先考虑。
03<工作地点与待遇>
1.经考核录取的人员,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在两园区(总园区、西塘桥园区)做统筹安排。
2.工资待遇按照《海盐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享受双休及寒暑假。
04<招聘须知>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6日——8月11日
报名地点:
海盐经济开发区幼儿园(总园)门卫室
相关材料:
1.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报名者认为能够证明本人具有相关工作能力的证书材料(如营养师证、厨师证、面点师证等)。
(上述提供证件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归还)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05<面试与录取办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面试后经审核,择优录用(若拟录用,但无法取得卫生部门的健康证,则录用无效。)
3.联系电话:
沈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
海盐经济开发区幼儿园园办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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